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人才的需求,发挥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加速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提高学生适应能力与竞争力,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学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学生在修读本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微专业,现开始我校微专业招生。请准备参加微专业报名的学生提前学习《上海海事大学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提前熟悉我校微专业教育管理规定。同时为积极发挥临港新片区大学集聚区创新优势,推进区校、校企、校校有机融合,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建,首次面向我校研究生及临港新片区高校开展跨校微专业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学制
(一)招生对象
1.本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大一或大二学生、研究生,临港新片区高校在籍大一或大二学生
2.能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且没有报名校内外辅修专业
3.其他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二)学制
基本学制一年,学生应在本人主修专业实际学习年限内完成微专业的学习。
二、微修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招生条件
(一)同时面向我校及临港新片区相应年级本科生、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微专业
微专业名称 | 限制报名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绩点要求 | 招收对象 | 其他要求 | |
校内本科生 | 校外及研究生 |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无 | 20 | 10 | 2.30及以上 | 2023级工科专业本科生及我校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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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 | 35 | 15 | 2.30及以上 | 2023级、2024级工科专业本科生及我校研究生 | 学习高等数学A类和B类课程专业的学生,其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学习高等数学C类课程专业的学生,其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不低于75分 |
数字化工程与智能制造 | 无 | 20 | 10 | 2.30及以上 | 2023级工科专业本科生及我校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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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 法学 | 40 | 20 | 3.0及以上 | 2023级、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及2023级、2024级我校研究生 | 无任何考试不及格或缓考记录 |
mini-MBA | 工商管理 | 20 | 10 | 2.30及以上 | 2023级、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我校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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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日语 | 50 | 50 | 2.30及以上 | 2023级、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我校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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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根据校内外报名情况做适当调配。
(二)仅面向校内相应年级本科生招生的微专业
微专业名称 | 限制报名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绩点要求 | 招收对象 | 其他要求 | |
校内本科生 | 校外及研究生 | |||||
船海智慧能源 | 无 | 100 | - | 2.30及以上 | 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工科专业本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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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物流与供应链 | 无 | 80 | - | 2.30及以上 | 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有高等数学基础 |
知识产权 | 无 | 60 | - | 3.0及以上 | 我校2024级、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无任何考试不及格或缓考记录 |
智慧港口创新技术 | 无 | 30 | - | 2.30及以上 | 我校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工科专业本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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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船舶设计 | 无 | 30 | - | 2.30及以上 | 我校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工科专业本科生 | 1.具备船舶工程、机械设计或计算机技术基础者优先。 |
跨文化交际 | 英语类专业 | 30 | - | 2.30及以上 | 我校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 | 英语水平能达到CET-4级别及以上 |
三、报名、宣讲会及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6日08:00—2025年6月13日16:00。
2.报名方法
每位学生只可报一个微专业。
(1)本校本科生
登录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s://jwc.shmtu.edu.cn),进入:教务系统—教学过程—微专业报名。
(2)外校本科生及本校研究生
第一步:下载、打印《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跨校微专业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完整,并请打印纸质版至主修专业所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至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第二步:扫描报名表中的报名登记表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登记提交。在报名信息登记表中,需拍照上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成绩单,以便进行信息核验和存档。
(二)招生宣讲会
为提高同学们对微专业及跨校微专业的知晓度,特于6月6日(本周五)安排微专业招生宣讲会,敬请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参与,并进行现场咨询。
宣讲会时间:6月6日(周五)13:30-16:30
线下地点:上海海事大学第三教学楼C区103
线上宣讲会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
腾讯会议号:609 851 944
会议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eWbgq81mbVK2
(三)录取
1.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微专业招生规模,按照课程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都计算在内)排名择优录取,绩点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跨学科的申请学生。
(2)对于同时报名了东北片跨校微专业和校内微专业的我校本科生,优先录取跨校微专业,在跨校微专业不录取的情况下,和其他报名校内微专业学生一起排名,择优录取。
2.录取名单公示与公布
微专业拟录取名单将在数字平台“部门通知公告”及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完成后,将在数字平台“部门通知公告”及教务处网站公布最终录取名单,请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为确保后续通知的及时传达,并促进同学们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将同步发布班级群信息。请被录取的同学届时及时加入相应的班级群。
四、其他相关内容
(一)微专业学费
微专业学费按学期修读学分缴付。被微专业录取的学生,请留意教务处网站公布的微专业注册缴费、开学的通知。不按时缴纳微专业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微专业学习资格。
每学分收费标准为:150元
(二)上课时间与地点
微专业课程安排相应学期的周五晚上、周六和暑假期间,地点:临港校区。具体课程安排以教务处相关通知或个人微专业课表为准。
(三)资格认定与证书效力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
1.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提出通过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微专业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学院负责发放。
2.学生未取得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学校提供微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3.微专业属于非学历教育,不授予学位,取得培养要求全部学分后,只颁发微专业证书,证书信息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范围内。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徐老师38284272
联系邮箱:jwc@shmtu.edu.cn
地址:教学楼1A203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