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19级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博士生、2022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生: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沪海大研〔2026〕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2019年入学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将达7年,2022年入学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将达4年,距最长学习年限仅1年,存在学籍超期风险。
目前尚有28名2019级博士研究生和53名2022级硕士研究生未能完成学业(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1、请各学院及时与学生沟通,将学校的相关规定告知学生,学生须签署《知情书》(见附件)。
2、请各研究生导师了解学生学习进展情况,加强对其学习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3、学位申请者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学位申请材料。
4、无法按期完成学业的学生可以申请结业(需符合结业条件)或退学,按相关流程办理相应手续;不申请结业或退学的,届时将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沪海大研〔202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10日前反馈告知情况,并提交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1-38284589
联系人:卢老师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