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相关单位(学院、研究院):
为建立研究生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申报2026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导师可以代为申报)。
二、申报条件
所取得的成果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正刊已发表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博士研究生:成果等级为A级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成果等级为C级及以上;
计分规则按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适用于2025级学生)》执行。
2.发明专利(授权):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为专利权人的不计分。只计排名第一位的分值。列入统计范围的知识产权必须符合《上海海事大学专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计分规则按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适用于2025级学生)》执行。
3.竞赛奖项: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及上海市认定的参与毕业生进沪就业打分的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或者省部级一等奖。计分规则按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适用于2025级学生)》标准翻倍计算。
4.其他成果:对于其他类型特别突出的研究生优秀成果,可由导师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填写研究生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交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查后报送研究生院。
2.申请者在线填写优秀成果信息(见附件2 ),上传科研成果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电子版。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如存在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经查实后撤销奖励,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关处理。
2.校图书馆查新站出具的成果等级证明以中科院最高分区计算分值。
3.国际发明专利按国外受理通知书发文时间计算,仅认定发达国家的发明专利。
4.学术论文期刊为预警期刊的成果不予认定。
5.成果按照博士、硕士以及专业性、学术型不同类型进行认定。
五、材料报送
申请者于2026年5月15日前需在线完成成果填报及附件上传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优秀成果申报表,主要有:
1.扫描二维码(附件2),在线填写优秀成果信息并上传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务必扫描在1个PDF文件中,扫描顺序依次为:
(1)研究生优秀成果申报表(必须上传)
(2)学术论文由图书馆查新站出具的检索证明、无检索证明的论文需上传论文期刊的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如有)
(3)发明专利授权书(如有)
(4)国家级、省部级一等奖证书(如有)
(5)导师推荐的其他突出性成果
2.申报表纸质版1份(经导师签字和学院审核盖章)交研究生院综合办,地址:科研楼516。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38284591。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