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攻读本校研究生,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吸引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实施办法(试行)》(沪海大研〔2024〕104号),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范围
本校四年级本科学生。鼓励拟在本校攻读研究生的学生提前修读。
2.可选课程
经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学院筛选,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可供本科生修读的课程清单详见附件2。
3.选课须知
选课时间:2月17日(周一)9:00至2月19日(周三)24:00
本校四年级本科学生使用微信扫描附件1选课海报中的二维码进行选课,每人选课不超过2门,先到先得。
选课须确保有条件按时出席,与本科学习任务不冲突。本科学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按照硕士生同等要求进行课程考核。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不额外收取学费。
如需查阅招生信息,请访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公众号。如需查阅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课程相关信息可咨询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3。
4.名单公布
研究生院对选课名单进行审核。如若个别课程排课、容量等信息临时发生变化影响到本科生修读,届时将个别沟通。
选课名单经审定后,预计第1周末在研究生院、教务处网站等平台公布。选课成功的本科生,从第2周开始按照课表跟班上课,遗漏的教学内容可与任课教师沟通,不单独补课。
5.成绩保留、转换
(1)自课程考核通过之日起,成绩三年内有效,可抵充取得本校研究生学籍后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学生在取得本校研究生学籍后,应在已修课程成绩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课程学分认定手续。相近课程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可后予以认定,认定的学分数不超过已修课程的学分数。
(2)学生如未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已修读通过的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院可出具成绩证明,经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认定后,可转换为本科阶段相应课程学分。同一门课程仅可转换一次。
(3)如所修课程考核未通过,对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没有影响。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后,如对成绩不满意可再次修读,不按重修标注,原成绩不计入绩点计算。
咨询方式:38284593(工作时间),gs_training@shmtu.edu.cn
附件1:选课海报(二维码)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可供本科生修读的课程清单.xlsx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