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规范校内专利申请行为,提升学校专利申请质量,科技处近期修订了《上海海事大学专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网上下载路径:数字平台-科技处-部门服务-工作资料),该版本所述要求自2022年12月16日开始施行。此次版本主要变动如下,具体详见附件文件。请遵照执行。
1.取消了通过学校CPC客户端方式申请专利。
2.发明人申请国内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无论是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还是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申请材料均须学院审核、科技处审核备案后方可申请(原流程只有学生第一的专利需要审核备案)。
3.国际专利申请暂不需备案,原则上不提倡进入无实质审查的国家如南非、卢森堡、荷兰、澳大利亚等申请专利,下一步科技处将对此类专利采取不予认定工作量、不予发放激励以及建立负面清单等管理措施。
4.修订《上海海事大学知识产权信息审核表》(简称《审核表》,见压缩包附件9)。
5.审核备案流程除线上预审,新增线下签署(盖章)环节。签署(盖章)完整的《审核表》须妥善保存,作为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激励发放的重要依据;同时,学生发明人在保研、评奖、评优、学位成果加分等认定中需出示签署(盖章)完整的《审核表》,方可予以成果认定。(原流程只有线上预审,无线下签署(盖章)环节,请务必提醒发明人注意)(从12月16日起,涉及到专利的成果认定必须要有附件9的《审核表》)
烦各位高度重视,所有发明人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流程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严禁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