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发挥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请各位研究生积极参与到评估工作中来,对您的任课教师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
评估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第17周周五)截止。
一、评估系统:
教学质量评价:研究生系统 -> 培养管理 -> 教学评估。
二、重要提示:
1)请认真核对任课教师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不要评估,并及时与自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确认;
2)如果评估列表里面的课程没有上课,请不要评估;
3)多个班级合班上课的课程,由于系统中只能有一个班级排入任课教师信息,所以其他班级的学生无法评教。如果合班上课的学生都想评教,请学院教学秘书协调好各个班级的评教时间,分时间段分别评教;
4)所有上课的学生都要评教,含一年级和二年级的硕博士研究生;
5)第10周开始上课的课程,请第15周开始评教。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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