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教育部近期出台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研究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要求高校和研究生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在3月10日之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该项工作工作量大,时间紧,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请全体研究生在3月5日之前把完成的本人信息核准和补录的信息表反馈给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本学院的辅导员。
注意事项:
1.确保本人数据信息与在校注册信息一致
2.按照研究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研究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3.附件中是填写补录信息模板和上级通知等文件。
 

附件:

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

2.附件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3.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指南.doc

4.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ocx

5.附件2.《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6.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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